川妇知〔2017〕19号关于推荐2017年全国“最美家庭”候选家庭的通知
各市(州)妇联、省直机关工委妇工委、省总工会女职工委员会、省军区政治部、武警四川总队政治部:
按照全国妇联《关于做好2017年全国“最美家庭”推荐工作的通知》(妇厅字[2017]19号)要求,2017年,我省等额推荐35户全国“最美家庭”候选家庭,原则上需获省级“最美家庭”荣誉。经省妇联研究决定,拟推荐以下35户家庭为全国“最美家庭”候选家庭(名单附后)。
请各市(州)及有关单位按照全国妇联通知要求,切实做好推荐材料上报各项工作。
1、填写《全国“最美家庭”推荐表》,其中家庭主要事迹字数不超过300字;
2、提供3张jpg格式的“最美家庭”图片,大小不小于2M,尺寸不小于2000像素,无水印,每张图片配不超过50字的文字说明;
3、提供mp4、mov格式的“最美家庭”视频材料,尺寸不小于1920×1080像素,时间3—5分钟,每段视频配100字左右的说明文字。
如果推荐的家庭中有注重“清廉家风”、“移风易俗”和绿色生态文明、邻里互助的家庭,请在材料题目上特别注明,在家庭事迹上重点突出。
请各市(州)及有关单位于2017年4月6日前将《全国“最美家庭”推荐表》及家庭图片材料、视频材料电子档(请每个家庭分类打包)和签字盖章后的纸质推荐表报省妇联家庭和儿童工作部。
联系人:刘雨竹 电话:(028)86694135 13980914066
传真:(028)86695715
邮寄地址:成都市青羊区宁夏街树德里3号
附:1、四川省推荐2017年全国最美家庭候选家庭名单
2、全国“最美家庭”推荐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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